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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谓情比金坚——婚姻来源和相关说法

浏览:编辑:A    发布时间:2017-8-7 11:59:21

导读: 在我的意识里,只知道能陪相爱的人到半个世纪的是金婚半个世纪的婚姻,就像金子一般,长久而!然而事实上,不同国家对这由婚姻维持长久年份决定的术语也各执一词,分类之多之细真令开眼界1年一纸婚;2年一布婚;3年一…

  在我的意识里,只知道能陪相爱的人到半个世纪的是金婚半个世纪的婚姻,就像金子一般,长久而!

  然而事实上,不同国家对这由婚姻维持长久年份决定的术语也各执一词,分类之多之细真令开眼界

  1年一纸婚;2年一布婚;3年一皮婚;4年一丝婚;5年一木婚;6年一铁婚;7年一铜婚;8年一电婚;9年一陶婚;10年一锡婚;11年一钢婚;12年一亚麻婚;13年一花边婚;14年一象牙婚;15年一水晶婚;20年一瓷婚;25年一银婚;30年一珍珠婚;35年一玉婚;40年一红宝石婚;45年一蓝宝石婚;50年一金婚;60年一钻石婚。

  1年一棉婚;2年一皮婚;3年一麦婚;4年一蜡婚;5年一木婚;6年一铜婚;7年一羊毛婚;8年一虞美人婚39年一陶婚;10年一锡婚;11年一珊瑚婚;12年一丝婚;13年一铃兰婚;14年一铅婚;15年一水晶婚;16年一蓝宝石婚;17年一玫瑰婚;18年一绿松石婚;19年一印花婚;20年一瓷婚;21年一乳白石婚;22年一青铜婚;23年一绿玉婚;24年一萨丁婚;25年一银婚;26年一玉婚;27年一桃花心木婚;28年一镍婚;29年一绒婚;30年一珍珠婚;31年一羊皮婚;32年一紫铜婚;33年一斑岩婚;34年一琥珀婚;36年一梅斯林婚;37年一纸婚;38年一水银婚;39年一绉纱婚;40年一祖母绿婚;41年一铁婚;42年一珠质婚;43年一法兰绒婚;44年一黄玉婚;45年一婚;46年一薰衣草婚;47年一开斯米婚;48年一紫晶婚;49年一雪松婚;50年一金婚;60年一钻石婚;70年一白金婚;75年一白石婚;80年一橡树婚。

  1年一纸婚;5年一木婚;10年一锡婚;12年一皮革婚;20年一瓷婚;25年一银婚;30年一象牙婚;40年一绒毛婚;45年一丝绸婚;50年一金婚;75年一钻石婚。

  1年一花布婚;5年一木婚;6年一锌婚;7年一铜婚;8年一白木婚;40年一银婚;50年一金婚;60年一钻石婚;67年一石婚;70年一福婚;75年一王冠婚。

  2年一纸婚;5年一木婚;10年一锡婚;15年一水晶婚;20年一陶婚;25年一银婚;30年一珍珠婚;35年一珊瑚婚;40年一红玉婚;50年一金婚;75年一金刚石婚。

  目前来说较为常见的还是以下这种分法:1年一纸婚;2年一布婚;3年一皮婚;4年一丝婚;5年一木婚;6年一铁婚;7年一铜婚;8年一电婚;9年一陶婚;10年一锡婚;11年一钢婚;12年一亚麻婚;13年一花边婚;14年一象牙婚;15年一水晶婚;20年一瓷婚;25年一银婚;30年一珍珠婚;35年一玉婚;40年一红宝石婚;45年一蓝宝石婚;50年一金婚;60年一钻石婚。

  诸多纪念中,人们庆祝得最多的和最隆重的就是银婚和金婚,一般都要邀请亲朋好友来参加宴会或者周年纪念会。至于能庆祝钻石婚的人可谓风毛鳞角。

  什么叫婚姻?乍一看来,答案似乎十分简单。如果仔细想想,就会发现并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解释清楚的。

  汉朝的郑玄说,婚姻指的是嫁娶之礼。在我国古代的婚礼中,男方通常在黄昏时到女家迎亲,而女方随着男方出门,这种“男以昏时迎女,女因男而来”的习俗,就是“昏”“因”一词的起源。换句话说,婚姻是指男娶女嫁的过程。

  郑玄接着又说,婿称为“昏”,妻称为“姻”。因为新郎在黄昏时迎娶,所以称他为“昏”,而新娘随着男方而行,所以称她作“姻”。这个解释和前一说法类似,意义却不相同,因为这个婚姻指的是夫妻关系。

  “婿之父为姻,妇之父为婚..妇之父母、婿之父母相谓为婚姻。”这是说,新郎的父亲称为“姻”新娘的父亲则称为“婚”。婚姻一词在这里的意义,指的却是姻亲的关系了。

  时至今日,我们已很难指出上述三种说法孰是孰非,因为经过千余年的演变,不但婚姻的意义有了更完备的发展,甚至姻亲的关系也扩大了许多。

  从这个定义中可以看出,婚姻不但包括娶嫁之礼,而且要依照国家制定的法律,或社会认可的习俗。男女经过婚姻关系而结成夫妇,双方家庭也因此结为则亲。

  男女嫁娶的关系远比婚姻的起源要早。这是由于“性”是人类一种原始的生理需要,所以两性关系是远从有了人类就同时存在的。但原始社会中的嫁娶只是一种“自然现象”。人类知识发展以后,男女关系逐渐有了规范,形成种种婚姻制度或婚俗。这时候,男女间的嫁娶已经成分一种“社会现象”。因此,婚姻关系必须经过国家法律的许可,或社会习俗的认同,男女也必须经过婚姻关系,才能称为夫妇,建立家庭。

  为什么要有婚姻?原始社会中的自然嫁娶现象,已经可以满足人类原始的性生理需要,那又为什么还要建立婚姻关系,设立制度与规范,建立起这种“人性的”呢?

  婚姻制度最初发生的原因与时代,现在难以查证。我们只能从婚姻所发生的一些作用,去追溯婚姻发生的可能原因。

  社会学家梅勒李耳曾经把婚姻的动机归纳成经济、子女和感情三个原因,这个说法已被所普遍同意。

  在早期的婚姻关系中,经济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。从《诗经》的一些片断记载,我们可以察知早朋妇女对家庭经济的协助,《诗经》说,“掺掺女手,可以缝裳”,“女执懿筐..爱求柔桑”。《礼记》也说,妇女要做丝、麻、布、帛的事。酿酒也属于妇女份内的工作。过去我国有些地方有男子早婚,娶年纪较大的妻子,即所谓娶“大娘子”的风俗,这主要目的也是辅助家庭经济。

  《礼记》所说的“下以继后世”就是这个意思。“孔子家语”曾以无子为七出条件之一,孟子也说: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。”到了汉朝,妇女不生子,甚至要因而。北魏时代,有官员对于无子而不肯纳妾的人,科以不孝之罪。一直到清朝戊戌变法前后,女学兴起,女子开始接受教育,社交范围越来越广,求的思想越来越高涨,她们对自己的感情有了新的认识与主张,对婚顺制度也有了新的见解,追求恋爱的人越来越多了,有的甚至为恋爱而。

  现代的婚姻多以感情因素为主。男女彼此相悦,觉得有共组家庭,晨昏相伴的需要,于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,迈入婚姻生活。

  经济、子女、感情三种因素与婚姻的关系,随时代而有不同,中外皆然。在上古时代,经济第一,子女第二;中古时代则是子女第一,经济第二;到了现代,则以爱情第一,子女第二。这种演变,反映了人类自代价值的发现与重视。

  我国的《婚姻法》,是调们婚姻、家庭关系的法规,是人们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行动指南。它确定婚姻的原则、结婚的条件、夫妻之间的和义务以及父时子女之间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孙子女、外孙子女等亲属之间的关系,和离婚及离婚后子女抚养等规则。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:实行婚姻、一夫一妻、男女平等的社会主义婚姻制度。妇女、儿童和老人的权益,实行计划生育,这是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。

  结婚,即结婚须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主、自愿,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或任何第三者,只要双方当事人建立了感情,自愿组织家庭,符合婚姻法有关,就可登记结婚,不受家庭出身、社会地位、个人资历、职业、财产等差别的和影响。结婚是在婚姻问题上享有的,不论是未婚男女结婚,还是离婚后再婚或复婚,都可以依法行使这种。

  离婚,即男女双方结婚(从结婚登记开始)后,由于各种原因,不能继续维持夫妻关系,双方自愿离婚的,准予离婚。一方要求离婚的,调解无效,夫妻感情确已破裂,准予离婚;夫妻感情尚未破裂,有和好可能的,不准离婚。通过调解做好当事人和亲属的工作,促使和好。

  我国《婚姻法》所确定的男女平等原则的内容是:(一)男女双方在结婚和离婚问题上的义务平等;(二)登记结婚后,根据男女双方约定,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,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;(三)夫妻之间在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上的义务平等;(四)夫妻双方在赡养各方老人问题上义务平等;(五)父母在抚养和教育子女的问题上义务平等;(六)子女可随父姓,也可随母姓;(七)兄弟姐妹等一切男性和女性的家庭在家庭中的义务平等。

  完全具备下述条件者,始得结婚:(一)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愿,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或任何第三者加以;(二)任何一方必须没有与第三者存在的婚姻关系;(三)必须达到结婚年龄: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,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;(四)必须没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。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,结婚;(五)双方之间须无不应结婚的血亲关系,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间,结婚。

  男女双方凡符合结婚的条件,又不违反结婚的,而自愿结婚的,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行结婚登记。经过登记机关的审查,符合婚姻法的,准予登记,并发给结婚证,才算确立了的夫妻关系,才能受到法律的。按照1986年公布的《婚姻登记办法》的,办理婚姻登记机关,在城市是区人民或其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,在农村是乡镇人民。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,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和所在村民委员会、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(未婚、离婚或丧偶)的证明。凡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,应携带证明已与前配偶离婚的法律文书,如离婚登记证或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或调解书。申请婚姻登记的男女双方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必须了解的情况,都应如实反映。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而故意隐瞒的,应当教育;情节严重的,应当提请依法处理。

  血亲是指有血缘关系的亲属。血亲又分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两种。直系血亲是指有直系关系的亲属,从自身往上数的亲生父母、祖父母(外祖父母)等均为长辈直系血亲。从自身往下数的亲生子女、孙子女、外孙子女等均为晚辈直系血亲。旁系血亲是指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,即直系血亲以外的血亲,是与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。如兄弟姐妹、伯伯、叔叔、姨母和侄、甥等这些平辈、长辈、晚辈,都是旁系血亲。

  所谓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,是指从自己上溯至同一血源的亲属,再向下数至第三代。例如,计算男方本人同表妹属于第几代旁系血亲,可先由本人经过母亲上溯至与表妹同一个血缘的外祖父母。外祖父母为第一代,向下数至表妹的母亲,即本人的姨母,为第二代,再向下数至表妹,为第三代。男方本人与表妹即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,依法结婚。按此计算,凡兄弟姐妹、堂兄弟姐妹、表兄弟姐妹,以及姑侄、舅甥女等均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,均结婚。按照我国传统习惯,上述三代以内旁系血亲,除表兄弟姐妹以外,一向不许结婚,所以当前特别要着重改变历来允许的表兄弟姐妹可以结婚的习惯。

  夫妻结婚后,到一方死亡或离婚之前这段时间,是法律上所称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。在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,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家庭财产。夫妻双方共同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。这些财产包括:夫妻双方的劳动报酬,如一方未参加工作,在家里从事家务劳动,他们的劳动报酬也是夫妻的共同财产;双方或一方接受继承、遗赠所得的财产,或接受他人赠与的财产,也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
  ,首先指抚养教育。抚养教育是作父母的基本义务,也是父母对国家、社会和集体的责任。抚养义务主要是对年幼子女及生活困难无劳动能力的子女而言。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,未成年或不能生活的子女,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,教育义务,主要也对未成年人而言。父母应以爱祖国、爱人民、爱劳动、爱科学、爱护公共财物的思想培养子女,关怀子女的身心健康。

  为使父母认识子女是国家赋予每对父母的神圣职责,《婚姻法》明确:“父母有和未成年子女的和义务,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、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,父母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。”父母或遗弃子女,是法律所不许可的。溺婴或其它婴儿的犯为,更为法律所不容。

  子女付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。这是指父母年老劳功能力,或者父母因为健康原因需要子女在生活上加以照顾等情况而言。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既是基本要求、又是法律的义务。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,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,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刊。子女或遗弃父母的行为,是法律所不容许的。父母双亡后,子女有继承遗产的平等的。

  继父母和继子女间的关系,是因父母一方死亡、他方再行结婚;或因父母离婚、一方或双方再行结婚而发生的。继父母或继子女间,不得或歧视。继父或继母,对于生父或生母已经死亡的继子女,有抚养的义务。继子女对于尽过抚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或继母,有赡养扶助的义务。

  其他家庭之间,都应当互相关心,互相扶助,平等相待,和睦团结,共同进步。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、外祖父母,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、外孙子女,有抚养的义务;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、外孙子女,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、外祖父母,有赡养的义务。

  有负担能力的兄、姐,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、妹,有抚养的义务。有负担能力的兄弟姐妹。对于无劳动能力而生活困难的兄弟姐妹,应给予经济上的帮助。

  离婚有两种情况:一是双方自愿离婚,一是男女一方要求离婚。由于离婚情况不同,决定离婚程序也有行政程序和诉讼程序之别。

  我国《婚姻法》和《婚姻登记办法》,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,双方必须亲自到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,办理离婚手续。登记机关接到填好的离婚申请书后,要向当事人进一步询问有关离婚问题的情况,进行调解,如调解无效,当事人经过慎重考虑后,仍然离婚的,在查明离婚确系双方自愿,没有、等违法行为,并对抚养子女和分享财产等问题确有适当处理时,就应即准予离婚登记,发给离婚证。对于一方要求离婚,另一方不愿离婚的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,或不经有关部门调解直接向提出离婚诉讼。受理离婚案件后,也应首先进行调解。调解无效时,根据实际情况判决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,判决离婚;夫妻感情尚未破裂,有和好可能的,不判决离婚。

  离婚案件经判决后,如当事人不服,可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。上一级法院对案件作出的判决,当事人必须遵照执行。如判决后,双方当事人没有意见,过了上诉期限不上诉,的判决即成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,当事人必须遵守执行。

  一方因生理缺陷,不能发生性行为,本来就不应该结婚。如果婚前隐瞒这一情况,与对方结婚,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,一方要求离婚,应当准予离婚。

  妻子没有生育孩子,不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。因为夫妻关系能不能维持,并不取决于有无子女。有的人看到自己的妻子没有生育孩子,认为无法“传接代”,便要求离婚,这是封建思想的反映。因此,依法不能准许其离婚。同时,有关组织也应对这种人进行耐心的教育,以帮助他提高认识,搞好夫妻关系。

  在下列两种情况,男方不得向女方提出离婚:第一,女方在怀孕期间,男方不得提出离婚;第二,女方生养小孩后一年之内,男方不得提出离婚。如果在上述两种情况下,男方向提出离婚,应该男方撤回诉讼。如果男方要求离婚,不肯撤回诉讼,应该作出不受理这个离婚案件的决定通知起诉人,但是如果女方要求离婚,即使在怀孕期间或生养小孩不满一年,也应该受理;至于是否准许离婚,还要经过审理后再行决定。另外,在特殊情况下,女方虽在怀孕期间,或生养小孩不到一年,男方提出离婚,认为确有必要者,也可以受理这一离婚案件。

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的,夫妻离婚时,依法只就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。夫妻各方的婚前财产,一般应该归各方自有。但根据实际需要,也可从一方的婚前财产中,给予对方一些照顾。对那些结婚多年的夫妻,特别是老年夫妻,双方的婚前财产,由于情况变化,已经难以区分,离婚时,可作共同财产处理。

  离婚后,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,在法律上称为复婚。离婚双方要求恢复夫妻关系是可以的,但须办复婚登记手续,可到所在地婚姻登记机行恢复结婚登记。婚姻登记机关应予登记,并发给恢复结婚证,同时撤销原离婚证件。

  我国古代,男女间的婚姻关系,常以婚约的订定为开始,此即所谓“订婚”。现在,订婚在法律上并无保障,结婚不必经过订婚,故一般就不办订婚手续了。但在农村,不少家庭还是将订婚作为结婚的重要程序,不过订婚的礼仪已日趋简约,通常是备几桌酒筵或茶点,除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外,散发订婚喜柬或口头邀请,请双方介绍人、证明人以及比较知己的亲友,共同会餐,有的即席交换饰物,填写订婚证书等。所谓交换饰物,一般是赠送订婚戒等。订、出生年月日、籍贯及订婚时间地点等;订婚人、证明人、介绍人、主婚人(家长或代理人在场时,为当然主婚人),在订婚证书上盖章或签字;订婚证书一式两份,男女双方各执一份。席终人散,订婚仪式亦就告成了。至于被邀请参加订婚礼的亲友,究竟是否应该送礼,这随各地风俗习惯有所不同,不过就目前来说,大都是送钱,也有送花篮等。

  以目前来说,我们已很难见到旧式结婚仪式。如果有,也该在穷乡僻壤,或特别保守的家庭里。然而新的结婚仪式,有的是模仿礼俗所得,但在我们人多地广的国家里,要完全改变过来,当然不是一段短时间可能办得到的,因此现在的结婚仪式,可说是合璧,而其间又因风俗习惯或社会环

  当前我国最普通的结婚仪式,是在饭店或家中举行宴会。在宴会厅的正中,设一张“主桌”。主桌上可放一只花篮、一瓶鲜花或一对龙凤喜烛。新郎新娘通常有男女傧相陪伴。男女傧相一般都是选最知己的朋友充任。选任男女傧相的主要条件,第一当然要仪态端正;第二要未婚者,年龄一般都是较新郎新娘为轻;第三要注意身材高矮,适配新郎新娘,否则很不雅观。在宴会中,新郎新娘须相偕至各席敬酒,以表示谢意。这里特别提醒你一句话,在敬酒时,一方面固然不能推辞宾客们向你敬酒,但无论你的酒量多宏,也得保留余量,不要被灌得酩酊大醉。这最好的办法,是邀一位或几位酒量较宏的朋友作陪,在必要时,可由他们替你作挡“酒”牌,这是既不失礼,又不致欢乐气氛的好办法。

  结婚当晚,往往有所谓“闹新房”的余兴节目,如果不闹得过分,确可增加欢乐热闹的气氛,是无伤大雅的。所谓“闹新房”,参加的往往是知己的年龄相若的平辈亲友,长辈及小辈则很少参加。其中有要求新郎新娘报告恋爱经过,或表演吃糖(引新郎新娘接吻),或故意偷取一点小东两,要求新郎新娘请客等,不一而足。总之,其目的在增加热闹气氛。夜阑时,宾客自会适可而止。

  结婚时新郎新娘可着礼服。新郎如按国际礼节,应穿燕尾服,但以目前而论,以西装最为普遍,其次则中山装为多。新娘的礼服,一般皆为白纱或白缎之晚礼服。这里附带说明,傧相的礼服以与新人一致为佳。在宴会敬酒时,新郎新娘可换常服相陪。

  集体婚礼是一种简单、节约的结婚仪式,这种结婚仪式是由单位、团体举办的,其日期在节日为多。集体婚礼的行礼仪式大致如下:

  旅行结婚是将结婚与蜜月旅行合并进行的一种结婚方式,在欧美,非常普遍,在我国也逐渐流行起来。旅行结婚亦有于事后补宴宾客的。以上介绍的是新式结婚仪式。反观旧式婚礼,则自行聘(订婚)、亲迎、拜堂、祭祖、见礼..,都有一定的规矩,丝毫不能差错。这种仪式虽然庄重,但较为铺张浪费。

  婚姻柬帖,是包括婚嫁双方(男方与女方,旧时称男方为乾方,女方为坤方)所需要应用的柬帖,关于婚姻所应用的柬帖,根据习惯不外订婚柬帖及结婚柬帖两种。

  (一)订婚柬帖:男女订立婚约,谓之订婚。订婚不需举行仪式,所以大多不事铺张,只邀请少数至亲好友。订婚应用的柬帖,包括:①致送亲友的请帖。②刊登的广告启事。

  说明:以上两种为男女家通用之请帖格式,因目前男女两家合办喜事之办法,极为流行,请帖亦由男女两家家长合并具名,如男家或女家单独发帖,可在帖上新郎新娘名处改为“○男○○与○○○女士”或“○女○○与○○○君”字样即妥。

  说明:用巨红全帖书写,正面写全福两字。称呼一层,因尚未定亲,故但写忝眷两字,而不论辈分之大小,惟叙名处字数必成双到底,如系单名,可将“忝眷”两字,改作“年家眷”三字。倘下面不写鞠躬,仍依旧俗写顿首拜,则应写“忝眷”或“年家眷”,要视名之单双而定。且有于顿首拜上,加以庄敬或庄恪等字样者。通例两帖均由男家就写,女家但将敬求一付收下,而将敬遵一付具回,即为允婚表示。

  说明:纳采之礼,即文定之礼。以上两帖,均用描金全帖书写。如不用描金全帖,则正面仍当写全福两字。物品大小,可以随时更换。惟行数不能增删,每半页写四行,三四十二行,恰好一页半。某某之敬及称呼,写在第四半页,称呼一行,字数仍须成双到底。此时两家已经定亲,自有长幼之分,如女家系兄出面,男家系父出面,则男家去帖称“忝眷侍生”,女家回帖称“眷忝晚生”。或再加姓名亦可。如男家兄出面,而女家父出面,则去帖称“晚生”,回帖称“侍生”,仍冠以“忝眷”两字。其或一家由祖父出面,一家由父出面亦如之。其余由叔伯等出面者,均可以此类推。

  说明:用梅红单帖书写,另备全帖一副,将此帖夹在中间,外加封套,签书○○○姓名奉送。以后结婚之时,男女家请媒人帖,用法与此相同。

  说明:右两帖,用梅红单帖印发。男家如系续婚,可将授室二字,改为续胶二字。如男女家主婚人为伯叔或兄,则几儿儿女等字,均须依称呼而改。如将光临二字,改为阖第光临,则最为通用,请女客之时,不必另备帖。

  说明:凡用单帖之物,至少四色,多则递加,或六色,或八色均可。式须横写另备全帖一幅,帖上但写称呼,式见下送礼帖,不再列物品也。

  说明:如送礼物仅一二色,则不必另用单帖,倘用封套,将物品写明在封签上,则帖上亦可不列物品。称呼一层,或亲或友,就以帖上主婚人而定。如有子侄辈者,则自己名下,当连写率子○○,或率侄○○等字样。

  说明:凡送银钱,非用封套不可。上首两字,除银钱外,视物品而定。姓名写在下首,或加称呼于姓名之上,如另备全帖,则签上不必写姓名及称呼。上角送○处○府等字,恐下人不熟,以防误送,如系熟人,可以不用。

  如系女家,当除去率子○○四字。其余领壁等字,可以临时写上。除谢步帖外、如朋友家送礼有自称侄者,则谢帖之上角,加印尊谦谨璧,或单一谦字答之。

  我国自古以来,号称“礼义之邦”,可见对礼节注重的一般。这“礼”字的范围,虽然广大,但“礼尚往来”当是其中之一。我们在下面所讨论的就是如何赠送贺礼。至于其他各种送礼的项目,下面再予分别讨论。

  送礼的要点,第一在于得体;所谓“得体”,说得更坦白一点,就是要能适合受礼者的需要。譬如你的朋友(亲戚)是一位交友广阔,经济富裕的人,你预备送他二百元的礼金,不如省下五十元买一幅喜幛,或甚至省下七十元买一幅礼轴写上颂词来得得体。相反的,如果受礼者是一位经济并不富裕,而且生活亦很节俭的人,就应该送礼金比较好些。

  送礼在于“得体”,如何得体,在送礼之前,必先对受礼者的个性、教育程度、风俗习惯、经济状况等,加以了解分析,依据上述的原则选择送礼的方法,就不会失礼。兹简略介绍各种送礼情形:

  结婚赠送喜联喜幛,最为高雅,适宜交游广大,结婚场面铺张的受礼者。喜联喜幛,一般礼品店均可代制,只需告诉受礼者与送礼者之姓名,及两者关系,并说明是喜庆就可以,但如能亲笔书写,当然更有意义。

  异地亲友结婚,既不能亲赴道贺,利用贺函、贺电,甚为方便。贺函可随附礼金。其格式可参考贺电,这里不再另列。

  现在有的单位,用礼券送人,如用礼券作为礼品,既没送礼金的铜臭味,又可由受礼者兑换他所需要的实物,甚为理想。

  适宜于知己亲友,在购买以前,最好能知道受礼者之所需,并且先期告知,以免受礼者重复购置。这不能算是失礼之处。

  赠送现金,送礼者取其方便,受礼者得实惠,礼金不论多寡(须成双),原则上是至少不致使受礼者亏本,送礼吃喜酒,大家热闹一场。近来这种风气甚为普通,凭心而论,这种体谅美德,实亦无可厚非,但也有人讥为吃份子,故在送礼之前,值得考虑。

  除上述各种送礼方法外,其他当然很多,全在你按实际需要而定。在古时还有以诗、词庆贺的,但近来则已少见,这里不再详述。

  礼幛是用红绸布题字为庆贺之礼,是从匾额演变而来,因匾额笨重而价贵,遂改用“幛”来代替。开始的时候,都是用作庆贺、、褒之喜事。幛语用字简短,有一个字,如结婚用的“喜”字,祝寿用的“寿”字。也有用四个字的,如赠送医院用“”或“济世”。通常以四字为多,如贺结婚用“百年好合”,祝寿用“寿比南山”等。礼幛多用大幅红色绸缎,剪贴金字,有用纸的立轴,通称“礼轴”,也有外装玻璃镜框者,通称“礼屏”。礼幛、礼轴、礼屏,多是直写的,至于用横写的,就称为“额”,也称“礼额”。而幛额用木制的称为匾,匾都用横写,所以也称“匾额”。匾额大多用在贺新居落成,学业或上的特殊成就以及之类。至于普通结婚、祝寿之喜庆,只在典礼当日张挂,就没有用匾的必要了。近来运动会、展览会等致送的锦旗、银盾、银杯等所用辞句也属于幛语。应注意,幛语多为送礼用的辞句,含有吉利,无论庆贺、颂赞、志念,所选幛语以妥贴为宜,绝不可用贬谪的辞句。

  中国的对联从唐宋时代流行以来,发展到清代更为昌盛。在文学发展史上于骈体文和律诗以后,所以对联与骈体律诗的写作上有必然的关系。对联原是刻字挂在楼阁、亭台、别墅、轩斋的门柱,以后扩展到、酒馆、茶寮等处。普通要到新年才用朱砂纸写成两联贴在门柱上或内室,以示吉祥的意思。后来用途扩大,应用到喜庆,如喜联、贺联。贺联字数有“四言”、“五言”、“六言”、“七言”、“八言”,其字数多于八言则称为“长联”,有多至一二百字一联的。古往今来的佳联,真不胜枚举。庆贺包括婚姻、寿庆、生育、迁居、毕业、开业等。商业包含各行竹业的况辞,会馆包含地区和分业两种,题赠包含各地名胜和投赠亲友两种,写作方法要注意辞意贴切,对仗工稳,文字书体以楷书或行书为宜,有时用篆隶书写,甚至偶参石鼓钟鼎,更臻古雅。

  苏氏门中苏小妹,颇有才名。相传花烛之夜,正月明星稀之时,顺口出联嘱其夫对,必对妥始允入寝。句云:“两手推开窗前月。”新郎久不成对,苏东坡于窗外以石投击水中,新郎闻声,触动灵机,对曰:“一石击破水中天。”婚嫁联语虽多的谀词,但有庄谐、生动、切事、巧合,其感人动

  尚书舜典曰:“诗言志,歌永言。”汉书艺文志曰:“诵其言,谓之诗。咏其声,谓之歌。”所以诗歌原是一体。

  诗歌的功用,主要在于:抒情、寓意。的情操,优美的韵味,严谨的结构,三者必须俱备,方可称为好诗。对于结婚的贺诗,则称述品学丰采,并祝颂和乐幸福、子孙繁衍。作法如巧对、集句、嵌字,应有尽有,大部分是式的、讲求字句工巧的贺诗,用于今日社会应酬,仍为一种风雅的,所以甚为所乐于采行。

  我国婚礼,古有六礼,即问名、订盟、纳彩(纳聘)、纳币(纳徵)、请期、亲迎。后来并为四体,即:问名、订盟(送定)、定聘(纳彩、纳币)、亲迎(并请期)。

  “问名”主要的仪式,是双方交换正式姓名、年庚、生辰八字,使彼此了解两造家族之来历,衡量一下这婚姻是杏“门当户对”。其手续先由媒的送女方之“庚帖”于男家,男家将此帖置于神前暨祖先案头上,卜吉。3日内如家中平安无事,则将男方庚帖送女家,女家接受后,或问卜于星相,或即同意合婚。

  议婚之初,或有女家托媒妁请男家提出庚帖(字仔),作为“探听”男方之依据。女方如认为适当而吉祥,即将男女生庚合写一谱,送与男家,否则仪将原件退回作罢。

  字仔(庚帖),写在红色长方形纸上。中央直书,如女方书“某姓坤造某某年某月某某日某时瑞生”;男方书“某姓乾造某某年某月某某日某时建生”。字数须双数,如单数,男于生字上添“建”。女于生字上添“瑞”。又“字仔”与“八字”虽均称年庚,略有不同,即八字之甲庚必须用于支写,以便作占卜用,字仔则写籍贯、排行等,作为查采之用。俗称“字仔”为小年庆,“八字”为大年庚。

  订,即定议。订盟之礼叫文定,又称小聘,也就是现在的订婚礼。送定,择吉日,由男家备送聘礼至女家。聘礼计为:红绸(用金字甲庚别在红绸上或安金字于帖内)、金花(金簪)、金戒指、金耳环、羊、猪、礼烛、礼香礼炮、礼饼、连招花盆(取意连生贵子古兆)、石榴花等(石榴花取意多子)。

  媒的及男家双亲或其亲戚,陪同前往。女家接受聘礼大部分,备12 品件回赠。礼饼则分赠亲戚朋友,作为订婚通知,此叫“分饼”。受赠亲朋,日后须赠贺结婚礼物。

  举行订婚礼,有“戴戒指”仪式。送定时,男家6 人或12 人(双数)亲至女家送礼,女家将聘礼奉置于神龛祖先案头前供拜。由将嫁女儿捧甜茶上厅,一一介绍与之见面,男家饮茶后各送“压茶匝”之红包于茶杯上。随后女复出,坐在厅堂中央之椅上(双脚另置一矮几表示高贵;出嫁面向外,招

  夫面向内),由男家尊长挂戴戒指。戒指有金铜2 个(铜同音同,取意夫妇同心),以红线系结,以示夫妇姻缘。戴戒指完后,清男家人入席,则订婚礼成。也有简化的,将小聘、大聘并合而行,亦即将订盟、纳彩、纳币三礼合而为一,总称为“送定”。

  纳彩并纳币二礼称为“完聘”,或称大聘。具婚书、聘金、币帛(首饰)等物,署“纳币之敬”送往女家,女家也随轻重而回报。完聘礼物由媒人等作陪,送往女家。富贵人家聘礼隆重,其次序是:吹班(乐队)、礼帖(记载礼物项目、仪式次序)、婚书、聘金、大饼、冰糖冬爪、桔饼、柿粿、福

  丸(龙眼干)、猪脚、面线、糖果、阉鸡两只、母鸭两只、大烛一对或数对、礼香两束、衣服(新妇用礼服)、手环、金戒指等。

  聘礼至,女家鸣炮,奉告神明祖,欢宴男家送礼人。以坤书(女方婚书)交付媒妁。男家送未礼物,概按其品种领受一部分或原封壁回,如福丸、阉鸡、母鸭,均属男家,应退回。猪脚仅取其肉,猪脚骨应退还。而以新郎礼服、衣帽鞋袜、钟绣之类为回礼。“聘礼”:聘礼品物均记纸礼帖,其称呼宜双忌一,又多用喜、成、双等吉祥文字。聘礼帖式:谨具婚书成通、启书成封、聘金双封、盒仪成封、训仪成封、锦麟成楹、寿帕双福、色仙成端、金猪成首、喜羊成只、糖屏八拾、福丸满百、梦糖成盒、龙烛双辉。

  请期为婚姻六礼之一,俗称“送日头”或称“提日”。即由男家择定结婚佳期,用红笺书写男女生庚,此称为请期礼书,由媒的携往女家,和女家主人商量迎娶的日期。经女家复书同意,男家并以礼书、礼烛、礼炮等送女家,女家即以礼饼分赠亲朋,告诉于归日期。

  亲迎系新郎亲往女家迎娶新妇,或称迎娶,即今之结婚婚礼。旧时,上中之家行亲迎,惟中下之家多从略,仅由媒人代往迎娶。而亲迎的仪式,随时代进步,多有改变。

  迎娶当日,新郎偕同媒人及亲朋六人或八人作迎亲客(俗称“娶嫁”,即傧相)陪随同行。及至女家,请食“鸡蛋汤”(甜汤内置脱壳煮熟鸡蛋一个)。食鸡蛋汤,(仅喝其甜汤,用筷将鸡蛋戳开或搅动了事)。同时,女家团圆会餐,称食“姊妹桌”,即惜别宴。父:“勤谨小心,早晚听舅姑、丈夫言语”;母:“必敬必戒,三从四德。”新娘难免依依不舍,媒妁催促上轿。新娘叩拜祖先,叩别父母,择定时刻随新郎由西阶步出,而有年高多福之“好命人”扶持上花轿。新娘上轿时唏哭几声,俗称“哭好命”,以示好命。花轿起行不远之地,新娘应放下纸扇或手帕,俗称“放扇”、“送扇”。以示嫁出临别纪念。又说:以此表示抛弃不好“性”癖,以求和顺,俗称“放性地”(性与扇偕音)。一上,娶嫁滨相放鞭炮,作攘邪之意。花轿至男前停,择吉时进入门内,新郎用扇于轿顶敲三下,又用脚“轿门”三次,以示新郎之威严,使新娘易于驾御。而后由“好命人”牵新娘下轿,媒妁撑伞遮天,新郎护送入洞房。

  婚宴后,食新娘茶,俗称“闹新娘”,即喝甜茶,闹洞房,以凑热闹。此时以喜句贺新婚,使新娘开口欢笑为娱,并以各种滑稽形态,试探新娘耐性或其性情举动,惟其目的仍为借此机会观看新娘。所谓“食新娘茶”,系由媒人或家人作伴,新郎新娘手端茶盘,以甜茶、冬瓜、糖果敬宾客。宾客接受甜茶而念喜句,饮毕,新郎新娘又来收回茶杯,贺客应以红包置于茶杯为贺礼,亦念喜句祝之。所念喜句为四句对押韵,俗称“念四句”,句意除表贺意,多为吉祥或幽默滑稽之射意,有现成之句,亦有即兴吟作,常多妙句连珠。至于“闹新娘”,其花样层出不穷,每使新郎新娘及其家人尴尬,但闹客反而称快。

  我国历来重视结婚周年纪念式,这个起源是根据西洋礼俗,最先由生日石演变,在人类开始用宝石做装饰品时,就认为佩戴宝石不仅是美,还有别的作用,如:避邪、招福等,人类文化逐步发展,宝石又成为星象学家的研究对象,并认为某些宝石和某些星座有关系,后来再把人的生日和星座连接起来,宝石和生日石也就有连带关系了。

  证婚人的邀请,往往由男方主其事。证婚人在接受邀请之前,必需先对双方(尤其你不大熟悉的一方)当时人的身世,有加以了解的必要。这样当你致词时,就可应题取材不患词穷了。证婚人致词,首须庄重,切忌油腔滑调。

  新郎、新娘、主婚人、介绍人、各位嘉宾:今天吉日良辰,是○家和○家两姓合婚缔结百年欢的日子,真是花好月圆,珠联壁合,良缘。在这黄道吉时,我祝福新郎新娘,鸾凤和鸣,百年好合。今天○先生和○小姐结为夫妇,夫妇要相敬如宾,互信互爱,始终互相照顾。组织家庭后要不断学习,不断努力,不断加强情感。夫妇要同甘共苦,互相原谅一切。结婚成家,是立业的基础,是“承先启后”的开始。最后敬祝新郎新娘白头偕老!并祝各位嘉宾健康快乐!

  今天我参加这个喜气浓邮、贺客盈厅的典礼,心里感到非常荣幸,因为我是○先生和○小姐的介绍人,新娘这么漂亮,新郎有才干,确实郎才女貌,天作之合。最后我况福这对贤伉俪:“白头偕老、鸾凤和鸣、永浴爱河!”

  今天是××两府合婚的黄道吉日,小弟承蒙主人邀请,得以参加盛会,感到万分荣幸。首先我祝福新郎新娘,新婚愉快。今天××先生和××小姐结婚,一个郎才,一个女貌,真是佳偶天成。从今天起,两人组织家庭。我希望他俩唱随偕老,相敬如宾,互助互谅,共同努力,创造幸福美满家庭。

  今天是小儿××(或舍弟)与××小姐举行婚礼,承某某先生莅临福证。又承某某、某某先生(女士)介绍,以及亲友们的拨驾光临观礼,谨致深深的谢意!如招待不周之处,敬请各位原谅。敬祝各位健康!

  ××(称自己的名字)承×××、×××二位先生的介绍,今天与××小姐在这里举行婚礼,并承××先生证婚,劳驾各位亲友们拨忙光临,感到非常荣幸。刚才证婚人与各位先生的训词,我们俩一定永志不忘,以后还需要各位先生各位女士的爱护,多多指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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